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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沿海开发“母规划”出台 省海洋功能区划在通通过国家评审
发布时间:2011-1-8 9:01:47

作为各类涉海规划的母规划,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8日在通通过国家级评审。评审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金翔龙等认为:该区划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沿海开发决策、合理安排新一轮沿海生产力布局、推动南通等地十二五全面实施沿海开发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国家海洋局,省政府及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等参加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成果评审会。

  十一五期间,全市获批准的沿海滩涂围垦面积30.36万亩,已围垦面积29.26万亩,其中2010年全市完成围垦面积17.4万亩,保障了一批重大用海项目顺利落地。在完成海洋经济、海域使用、滩涂围垦等一系列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明确海洋发展定位、开发利用的保护目标,为南通未来10年各类海洋开发预留空间。

  链接

  20096月国务院批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以来,沿海地区发展进入国家战略层面,用海需求和环境压力不断加大,原区划在确保洋口港等重点港口建设用海等同时,也存在区划局部修改较多等问题,迫切需要修编。新一轮规划合理确定2020年前围填海域滩涂270万亩目标,科学划分农渔区等82级海岸基本功能区、近海基本功能区,提出实施区划的基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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