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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条建议诠释规划环评条例 让沿海开发规划更科学 |
发布时间:2010-3-25 11:09:21 |
刚刚通过国家评审的江苏沿海开发规划环评,以19条修改建议被规划所采纳的生动实践,为我国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作了极佳的诠释。 “提前介入”是环评关键 “规划环评”,是指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通过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从而达到在开发建设活动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目的。 江苏沿海开发规划环评工作将“早期介入”的原则落到了实处,与规划编制基本做到了同步进行。 省环科院副院长吴海锁介绍,2008年5月8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国工程院关于“江苏沿海地区综合开发战略研究”课题组的专题汇报,要求把江苏沿海地区的综合开发提升到国家层面作整体考虑,同时提出开展江苏沿海开发规划环评,并纳入环保部试点的要求。7月24日,省发改委即正式委托省环科院开展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环评工作。 自2008年7月起至今,环评单位通过细致的工作,逐步摸清了江苏沿海地区的环境特征,从宏观、战略高度上分析研究了江苏沿海开发对珍禽自然保护区、海洋生物多样性、区域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并针对性提出了环境管理对策及规划优化调整的建议。 五项创新为环评“探路” 目前,中国的规划环评尚无太多的经验可循。评审专家认为,江苏沿海开发规划环评为我国较大尺度及生态敏感区域的规划环评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主要体现在五大技术创新上。 一是采用创新的方法,开展了不同能源结构规划方案下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汞等污染物影响研究,以及宏观尺度上的连云港、南通酸雨成因分析。 二是以2002年和2007年江苏沿海三市遥感影像为数据源,使用先进手段分析了三市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变化趋势,并利用江苏沿海地区不同年份20多个监测点位的生态调查资料,进行了近岸海域生物量及生物多样性的变化趋势分析。 三是开展了江苏沿海地区东北亚候鸟迁徙通道、主要候鸟种群的觅食、栖息地分布与活动特性等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风电和滩涂围垦的生态适宜度分析。 四是在深入调查江苏沿海地区主要入海河流排污通量及近海直排口污染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江苏近岸海域环境容量计算研究,开展了海陆统筹分析,提出了沿海直排口规范化管理、深海排放和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建议。 五是从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的角度开展了沿海地区发展理念与模式的先进性分析。 建议被采纳让规划更科学 更具价值的是,在江苏沿海开发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环评单位及时将评价成果反馈给规划编制单位,最终19 条建议被规划采纳,有效地指导了规划的多轮调整和完善。 在环评的第一阶段(2008年6月-10月),环评单位即提出:“鉴于前三岛港区的环境敏感性,建议不作为重要开发节点”,这条建议随即被规划采纳。 到第二阶段(2008年10月~11月),又有4条规划调整建议被采纳。一是建议“重要生态功能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由14%提高到15%”;同时,建议增加“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指标”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专栏”;并明确“2020年污染集中控制的目标”。 在第三阶段(2008年11月~2009年01月),环评方面提出了“建议规划取消林纸一体化产业定位”、“农业生产空间由‘稳定’调整为‘扩大’”等5条建议,均被规划采纳。 第四阶段(2009年01月~05月),环评提出“取消2500万千瓦火电,改为优化大型燃煤电源项目布局,优先安排‘上大压小’”、 “重要生态功能区由76个增加为92个”等4条建议,再次被规划采纳。 第五阶段(2009年05月~11月),3条建议被规划采纳,包括“建议保留生态岸线总长度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建议适时调整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并将港口和临港产业基地的布局需要予以考虑”;“为减小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建议对射阳港区、响水港区、滨海港区、大丰港区的石油、化学品运输等定位作出限制”。 而在环评的最后阶段(2009年11月~至今),环评还提出了两条规划调整建议,一是“优化滩涂围垦布局和围垦用地利用方式”,二是“合理风电布局,建议整个盐城地区不再新增陆域风电场建设,并加强跟踪观测”,从而使得最终的规划更加科学。(杭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