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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戎洋口能源仓储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11-5-9 9:25:39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振戎洋口能源仓储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西太洋沙人工岛北侧中部。其东侧为已建成的中国石油LNG接收站,西面为规划的干散货及杂货作业区、南面为岛上规划的公共设施区、北临洋口港海域。本工程库区规模304m3,其中原油规模280m3,成品油规模24m3,库区总用地面积为86.4公顷(合1291.3亩)。

 

二、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名称: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Emailtini93@163.com

联系电话:(020)38336000-616     传真:(02038336181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8号合景国际金融广场35

 

三、评价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已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2801号)

咨询及联系人:杨工           Emailyangjing@scies.org

联系电话:020-85648490       传真:020-8564849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655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 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 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 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 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 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1、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2、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

 

 

 

广东振戎能源有限公司

2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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